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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6013件

2019-12-31 15:09  中国新闻网

西安兵马俑在线12月31日讯 中新网福州12月31日电 (郑江洛)“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6013件32903人,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50.27%、46.23%,当事人服判率92.20%。”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燕培31日在福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叶燕培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稳步攀升,其中12月当月达到82.67%。

据介绍,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方面,全省检察机关推动法律援助机构在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1257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听取意见等工作,客观公正对26664人提出量刑建议,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0.61%。对符合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19305件依法从快办理,占认罪认罚案件85.04%,速裁程序平均办案期限9天。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犯罪并愿意接受刑事处罚,国家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全省检察机关从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起诉必要性裁量、量刑从宽兑现等多个层面,确保从宽处理落到实处。

一是宽减羁押多阶段从宽。将认罪认罚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虑因素,对在押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关多久判多久”。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18364人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对955人变更强制措施。

二是宽免起诉审前分流。依法发挥不起诉的审前分流和过滤作用,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2094人。

三是宽缓建议量刑从宽。起诉时,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特别是确定刑量刑建议。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0827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总数40.61%。经检察机关建议,全省法院共对11169人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对10952人适用缓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之一就是程序从简,提高诉讼效率。”叶燕培说,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对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案件8311件依法从快办理,占认罪认罚案件总数36.61%;对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案件10994件依法从快办理,占48.43%。(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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