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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维护民众“舌尖安全”

2019-12-18 18:16  中国新闻网

西安兵马俑在线12月18日讯 中新网沈阳12月18日电 (韩宏)记者18日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将网络订餐平台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为重点,切实维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沈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威介绍,沈阳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沈阳市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沈阳市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共立案229件,其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不符标准类88件,网络餐饮加工违法类87件,农贸市场违法类10件,校园周边违法类5件,保健领域违法类25件,其他类14件。

吴威说,沈阳市检察院通过有效整合内部线索,加强民行、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工作,形成了办案合力,保障了专项监督活动的扎实开展。

同时,部署试用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功能包含信息采集、类案推送、法律法规查询、决策分析等功能,共搜集数据25万余条,通过去错、分类、研判后得到有效数据3950条,为案件办理提供了科技保障。

在网络餐饮平台监督方面,沈阳市和平区院率先查实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大众点评等网络订餐平台存在实名认证不符、卫生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引发了全市范围内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专项清查行动。专项行动有效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履行法定义务,形成检查督查常态化的机制。

此外,校园周边的商店、饭店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关乎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沈阳检察机关通过多种形式,调查校园周边饭店、小卖店、超市等店铺,出售的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添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添加剂等安全隐患情形,共立案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

其中,在办案中发现沈阳市某区7所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超市就发现销售的41种类共192个食品存在超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散装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的违法情形,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以上情况已全部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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