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

“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2019-11-11 18:20  中国新闻网

西安兵马俑在线11月11日讯 中新网杭州11月11日电(郭其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1日二审宣判“浙大女生被害”一案,维持对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11月13日,从英国留学回杭州不久的浙江大学2013级本科生谭某某在灵隐景区附近出现后失联。15日晚,救援力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她,经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17日,杭州警方在桂林全州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志城(男,24岁,广西人)。

二审审理查明,被告人熊志城因无力偿还赌博所欠债务产生厌世情绪,意欲在自杀前杀人“陪死”。熊志城于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多次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游荡并寻找作案对象。同月13日上午10时40分许,熊志城第四次进入飞来峰景区,当日12时许,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23岁女青年谭某某,即持刀连续捅刺谭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推下悬崖。后熊志城见谭某某还未死亡,又继续行凶,并持刀强行对其实施猥亵后将其当场杀死。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9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熊志城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熊志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熊志城还使用暴力猥亵他人,其行为又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并罚。熊志城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熊志城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出庭检察员、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应予采纳。

浙江高院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省、市委统战部领导来长安调研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2019-11-11 12:32阅读

130分钟,上百次掌声……这场首演,值了

2019-11-09 12:16阅读

莲湖区城管局召开11月份清扫保洁工作推进会

2019-11-08 18:47阅读

蓝田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

2019-11-07 18:31阅读

高陵区2019年第一届“旗帜西凤酒”杯篮球赛圆满落幕

2019-11-06 15:18阅读

沙河管委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党课活动

2019-11-05 10:44阅读

未央区召开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9-11-03 12:4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