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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闪送”成运输毒品新渠道 零包贩毒成为常态

2019-06-21 15:07  中国新闻网

西安兵马俑在线6月21日讯 北京高院:“闪送”成运输毒品新渠道 零包贩毒成为常态

中新社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 于立霄)近一年来,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理的涉毒案件中,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通过快递、“闪送”等物流渠道运输毒品,出现了许多新毒品、混合毒品,对社会危害极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学军在21日举行的“北京市2019年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做了以上表述。他介绍,2018年,全市三级法院一、二审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7件,同比增长10.9%。

从案件审判情况来看,北京市毒品犯罪呈现五大特点:

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总体上升。大宗毒品犯罪时有出现,涉及的案由主要集中在贩卖运输毒品(77.6%),非法持有毒品(13.1%)和容留他人吸毒罪(9.1%)。

二是毒品犯罪案件的被告人中再犯、累犯比例较高,以贩养吸、刑满释放后短期内又实施毒品犯罪的再犯情况较为突出。

三是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贩毒活动逐渐从“人货合一”转向“人货分离”“钱货分离”的方式。联系方式由电话转向运用微信、QQ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运输方式也大多通过快递、“闪送”等物流渠道实施。

四是毒品犯罪链上游团伙化、下游“零包贩毒”成为常态。上游犯罪集团内部组织严密、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下游微量化的零包贩毒越来越突出,不断向各类人群渗透。

五是涉案毒品的种类更加多元化。出现了许多新型毒品或混合毒品,呈现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及第三代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交织叠加状态,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靳学军表示,北京市各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毒品犯罪,2018年判决毒品犯罪分子1232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刑罚的267人,重刑率21.7%,高出其他刑事案件重刑率13个百分点,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

对于走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毒品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各级法院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剥夺其再犯的经济能力。(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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