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

北京:地铁内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2019-05-15 11:50  中国新闻网

北京地铁 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西安兵马俑在线5月15日讯 北京地铁 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中新网5月15日电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15日公布《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为保障良好的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乘车环境,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制定《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今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一、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

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包括:

(一)采取违规进出闸机、伪造变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

(二)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

(三)除婴儿、病人外,在列车车厢内进食;

(四)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

(五)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

二、治理措施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职督查员、文明乘车监督员、轨道运营单位工作人员、乘务管理员发现有上述不文明乘车行为的应当立即劝阻、制止;劝阻、制止不听的,轨道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立即向公安、交通执法部门报告。

市交通执法部门应当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执法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补救措施

因上述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行为人,可以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

四、信息复核

自然人认为个人信用不良信息有误的,以书面形式向市交通执法部门提出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复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市交通执法部门应当自收到信息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作出处理。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并将更正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因错误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应及时撤销。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电子城街道主要领导带队督导检查辖区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工作

2019-05-15 09:57阅读

未央区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专题讲座

2019-05-14 17:46阅读

会场掠影 把陕西精准扶贫的精彩讲给世界听

2019-05-14 08:41阅读

大学生出国留学高热不退 专家:要慎重需量力而行

2019-05-12 16:07阅读

北院门街办加大辖区各类污染物的巡查力度,扎实推进铁腕治霾各项工作

2019-05-10 20:46阅读

未央区召开健康促进区建设评估人群调查工作协调会

2019-05-09 15:45阅读

市政策性粮食大清查普查组检查阎良区粮食大清查工作

2019-05-08 12:26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