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

天津对不文明行为亮“红牌”处罚情况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2019-03-30 09:08  中国新闻网

西安兵马俑在线3月30日讯 中新网天津3月30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9日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一言一行都要讲规矩,以重典治理不文明行为,处罚情况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不文明行为,条例作出回应,按照地方立法的权限,将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规范,对现行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最高额度设定处罚;对现行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立足天津市实际,设定处罚。

特别是针对天津市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在法治框架内,提高行为规范底线,提高不文明行为违法成本。

在社区生活方面:如对在居民区道路、楼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区域或者私自设置地锁等设施等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对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对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的,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秩序方面:如对公共场所赤膊、大声喧哗、随意插队、“霸座”等行为且不听劝阻的,规定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广场舞”音量过大扰民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屡教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除了明确处罚措施和执法部门外,条例还规定,不文明行为实施人对劝阻者进行辱骂、推搡、威胁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其不文明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对不文明行为作出处罚的,应当按照规定将处罚情况录入信用信息系统。(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国土临潼分局全力配合市国土局第四检查组作风纪律检查工作

2019-03-29 18:20阅读

省政协月度协商聚焦快递业热点问题 探索建立快递垃圾回收体系

2019-03-29 08:09阅读

今年陕西高新企业将超3300家 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2019-03-28 09:32阅读

陕西教育信息化进入“深度融合”

2019-03-27 08:42阅读

灞桥区督导组赴席王东张村考察美丽乡村提升工作

2019-03-25 17:37阅读

学习广州西关经验 探索文化传承创新——西关街道考察团参观学习广州特色街区(二)

2019-03-23 23:46阅读

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区367名人民陪审员任命的议案

2019-03-22 11:42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