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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94.7%

2019-03-18 21:22  中国新闻网

2018年浙江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94.7%

西安兵马俑在线3月18日讯 浙江省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现场。 何丽军 摄

中新网杭州3月18日电(钱晨菲)“2018年浙江省各市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首次全部突破90%,全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4.7%。”18日,浙江省副省长王文序在浙江省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暨浙江省残联主席团会议上表示,要继续高质量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残疾人是特殊的社会群体,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浙江开展了“2018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调查”,对该省11个市89个县(市、区)121.92万名持证残疾人进行实名制数据动态更新,同时开展了“2018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统计监测调查”,对2.36万名残疾人进行了入户调查。

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浙江省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089元,年均增长7.9%;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92.8万人次残疾人,比上年增加6.8万人次;该省33.32万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61.9万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覆盖率达92.71%,比上年提高2.04%。

此外,浙江省在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也交出了满意“成绩单”。2018年该省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年”活动,新增残疾人就业16109人,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61%;持续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建成各类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庇护性机构)1072家,安置就业(庇护服务)21482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8%。

浙江省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较为出色的成绩,但该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蔡国春坦言,目前残疾人事业中还存在着残疾人就业质量和层次总体偏低、残疾人事业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残疾人康养事业发展总体滞后等短板。

他表示,2019年浙江将实施高质量残疾人基本保障行动、高智力残疾人康复服务行动、高质量残疾人就业创业行动、高质量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行动、高质量残疾人文化生活参与行动等8项高质量助残行动,争取使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5%以上。(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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