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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成立首个家事诉讼中心 家事观察员助力调解

2019-03-13 19:52  中国新闻网

浙江成立首个家事诉讼中心家事观察员助力调解

西安兵马俑在线3月13日讯 家事调解室。 绍兴中院 摄

中新网绍兴3月13日电(郭其钰 陈怡宁)13日,浙江首个家事诉讼中心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包括家事文化走廊、家事审判法庭、儿童活动区、家事调解区、心理咨询室和婚姻家事讲堂六个功能区域,以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记者了解到,成立家事诉讼中心主要源于近年来绍兴家事案件调撤率明显提升。2016年至2018年间,绍兴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家事纠纷案件17305件,审结17385件,其中10038件以调解或撤诉形式结案,调撤率57.74%。

庭审现场。 绍兴中院 摄

庭审现场。 绍兴中院 摄

其中2018年绍兴法院一审家事案件调撤率达59.81%,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数达4312件,占全年家事案件收案总数的3/4以上。分家析产类案件因为涉及经济利益较大,还牵涉土地制度、拆迁政策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审理难度相对较大。

为此,绍兴法院在实践中唱响诉源治理、机制创新、协调联动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三重奏”,先后探索应用人身保护令、婚姻冷静期、心理辅导干预等特色审判机制,最终创建了家事诉讼中心。

家事审判法庭。 绍兴中院 摄

家事审判法庭。 绍兴中院 摄

当天,家事诉讼中心即进行了首场庭审。案件当事人茹某和张某经人介绍于2001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茹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审法院对茹某的离婚请求不予准许。在二审阶段,绍兴中院引入当事人所在街道的妇联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作为“家事观察员”参与沟通调解。

家事诉讼中心揭牌。 绍兴中院 摄

家事诉讼中心揭牌。 绍兴中院 摄

该案审判长张靓介绍,在庭审中引入家事观察员,全程参与庭审。庭审结束后,观察员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和处理提出建议,并同时协助法官进行调解。经过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以调解结案。

据悉,绍兴法院旨在以家事诉讼中心成立为契机,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向纵深发展。(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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