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受贿1790万元 一审被判12年

2018-09-04 17:40  中国新闻网

西安兵马俑在线9月4日讯 中新网9月4日电 据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018年9月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受贿案,对被告人刘善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刘善桥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刘善桥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3年上半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善桥利用担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黄冈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或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7年4月,刘善桥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0万余元。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善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刘善桥受贿犯罪中有200万元系受贿未遂,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王曲街道“清洁乡村”全民总动员(八)

2018-09-04 12:30阅读

张家村街道召开干部作风问题大整改“擂台赛”

2018-09-03 17:52阅读

张玉良出席2018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2018-09-02 17:03阅读

碑林区文体局、长安路CBD携手推进九部坊音乐艺术小镇建设

2018-08-31 10:52阅读

县人社局学习贯彻县委四次全会精神

2018-08-30 09:21阅读

莲湖公园违建拆除工作进行如火如荼 首日已达500平方米

2018-08-28 19:45阅读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宇轩督导国家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治情况

2018-08-27 16:11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