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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破获穿山甲走私案 现场查扣活体14只

2018-04-04 18:51  中国新闻网

南宁海关破获穿山甲走私案现场查扣活体14只

西安兵马俑在线4月4日讯 图为缉私民警检查活体穿山甲 王淑艳 摄

中新网南宁4月4日电 (王淑艳 林浩)南宁海关4日通报,其隶属东兴海关缉私分局近日在东兴查获一起涉嫌走私穿山甲案件,现场查获活体穿山甲14只,查扣非法改装的摩托车1辆,抓获涉案人员1名。

据海关缉私警察介绍,通过多种渠道排查,缉私部门发现一个专门利用改装摩托车拉运穿山甲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利用改装摩托车行动灵活、体积小、易隐藏等“优势”,常以高速度在市区道路及人流中穿梭。该行为不仅助涨了濒危动物走私的猖獗势头,同时也对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被当地市民称为“飞摩党”。

图为犯罪嫌疑人指认其运输的穿山甲 王淑艳 摄

图为犯罪嫌疑人指认其运输的穿山甲 王淑艳 摄

经过多日摸排蹲守,3月26日晚,缉私警察在目标地点伏击并成功堵截1名驾驶改装摩托车拉运走私穿山甲的“飞摩党”,当场从摩托车上搜出用网兜装着的活体穿山甲14只。

目前,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已对该案刑事受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涉案活体穿山甲已移交地方林业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图为包装在网兜内的穿山甲 王淑艳 摄

图为包装在网兜内的穿山甲 王淑艳 摄

自今年初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走私濒危物种的“百日会战”行动以来,象牙、穿山甲等濒危物种走私态势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但因利益驱使,有不少走私分子仍然铤而走险,将濒危野生动物的走私作案模式从以往的集约化向零散化、碎片化转变。

穿山甲被列为我国二级保护动物,走私穿山甲及其制品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数量达到16只及以上即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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