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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中国湖泊I-III类和劣V类水质比例均在降低

2018-01-05 13:06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云南玉溪抚仙湖。中新社记者 任东 摄

西安兵马俑在线1月5日讯 资料图:云南玉溪抚仙湖。中新社记者 任东 摄

中新网1月5日电 在国新办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表示,经过多年治理,我国湖泊总体来说,I-III类水质比例有所降低,劣V类水质比例也在降低,IV-V类水质的比例在增加,都在往中间靠。

会上有记者问:当前我国湖泊水质状况如何?实施湖长制以后,如何发挥湖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

周学文回应,经过多年治理,我国的一些重要湖泊,像太湖、滇池、巢湖等重点湖泊水质有所改善。但从全国来看,湖泊的水质总体状况仍不乐观。2016年,据全国118个重要湖泊监测评价的结果,总体水质为I-III类的比例为23.7%,IV-V类的比例为58.5%,劣V类的比例是17.8%。这说明很多湖泊水质状况是不乐观的,并且水质这两年还在变化。

周学文表示,总体来说,I-III类水质比例有所降低,劣V类水质比例也在降低,IV-V类水质的比例在增加,都在往中间靠。所以,湖泊管理保护的任务还很重,很多的湖泊存在富营养化的问题。

周学文介绍,这次湖长制指导意见出台后,我们要在全国的湖泊设立湖长。湖长怎么在水污染方面发挥作用?我想有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编制好一湖一策。

二是采取综合的措施来治理湖泊。首先,要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量。要通过节水来减少废污水的排放量;要实施入湖排污口的清理和整治;要提高入湖污染物排放标准。其次,要针对性地实施综合治理。有的湖泊淤积非常严重,需要开展底泥清淤,将内源污染要清理掉;有的地方在湖泊周边设置一些湿地,进一步净化入湖水质;有的地方实施一些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湖泊的水体流动性。

三是要加强湖泊水环境的监测和评估、考核和问责。要找准病根,开好药方;治疗措施要精准;保健措施要跟上。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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