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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路长制”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2017-07-26 14:45  新华社

西安兵马俑在线7月26日讯 新华社南昌7月26日电(记着赖星)城市内涝、车辆乱停乱放、路面破损等问题往往让市民叫苦。为此,江西省赣州市开始在中心城区探索推行“路长制”,在市民家门口配备“路管家”,推行文明城市建设。

据介绍,“路长制”是在“路长”统一领导下,城区路段管理各责任主体深入推进路段的道路、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等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路长制”打破了以往道路管理的单一模式,让城市管理从路段巡防走向点线面布局,从粗放应对转向精准发力,从单一管理转向立体管治。

根据要求,赣州市在中心城区各路段实行“路长制”全覆盖,城区重点道路都有了“路长”。其中,主干道由市领导担任市级“路长”,各区按照管理范围分别安排区领导担任区级“路长”,其他路段由各区安排区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担任“路长”。

“路长”的职责是负责责任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统筹解决责任路段的突出难点问题,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

赣州市文明办主任张祖煌介绍说,赣州市通过领导带头督导、调度、协调,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社区全员参与,彻底打破以往道路管理的单一模式,最大限度整合资源,构建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全面覆盖的路段管理模式。

为将“路长制”落到实处,赣州市建立了市容问题督查督办制度。“路长”及路巡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责任部门须在一周内列出清单、倒排时间开展整治,一个月内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提前向“路长”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督查部门对联系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路长制”工作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

“文明城市说到底就是市民的文明,‘路长制’的有效实行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我们要广泛收集市民对‘路长制’的‘金点子’,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赣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胡雪梅说。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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