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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畴县村民饲养23只国家保护动物被抓

2017-07-18 20:45  中国新闻网

云南西畴县村民饲养23只国家保护动物被抓(图)

西安兵马俑在线7月18日讯 图为民警在陈某家查获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钟欣 摄

中新网文山7月18日电 (赵曦 田仁梅 吕雪)记者18日从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于日前查获一起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案,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23只(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人陈某被立案调查。

图为民警在陈某家查获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钟欣 摄

图为民警在陈某家查获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钟欣 摄

7月12日,有群众向西畴县森林公安局举报称,西畴县西洒镇下新民村有人非法养殖野生动物。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西洒镇骆家塘村委会下新民村,在村民陈某家中查获野生动物23只。经鉴定,23只野生动物中有19只银星竹鼠,有4只果子狸,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图为民警将果子狸带到野外放生。 钟欣 摄

图为民警将果子狸带到野外放生。 钟欣 摄

在讯问中,陈某称2015年5月,他在本村马家地竹林里捕捉到3只野生银星竹鼠,因在网上看到别人养殖竹鼠赚钱的消息后,产生了驯养、繁殖的念头。为确保繁殖成功,他专程到广西竹鼠养殖基地参观学习,回来后,在自家院子里搭建了圈舍进行试养,试养期间陈某曾到县林业局咨询了养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当他了解到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正规来源的动物及一定规模的厂房后,觉得自己无力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于是便在家里悄悄饲养。经过2年多的养殖,竹鼠从3只发展到19只。今年2月至7月,陈某到外乡打工时,看到有人贩卖果子狸,就想增加养殖品种,便以每斤100元的价格购买了4只果子狸带回家进行养殖。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尚未出售,就被西畴县森林公安民警查获。

目前,西畴县森林公安局已对此案进行调查,查获的野生动物将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分批放生。(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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