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

四川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整治

2017-07-12 20:30  中国新闻网

西安兵马俑在线7月12日讯 中新网成都7月12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12日从四川省食药监局获悉,该省将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规范零售药店和诊所药品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严肃整治和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重点整治零售药店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

诊所整治重点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

据悉,集中整治后,各地检查中仍发现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对涉事药店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诊所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药店、诊所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m.hi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莲湖区卫计局开展7.11世界人口日主题宣传活动

2017-07-12 18:51阅读

雁塔电子城街道积极开展健康扶贫暨新农合政策宣传

2017-07-12 13:57阅读

高陵区区长暗访脱贫攻坚工作

2017-07-12 10:40阅读

新城长乐西路街道长乐社区开展“社区全民学习,国学就在身边”全民终身学习活动

2017-07-11 17:05阅读

阎良区西飞一中召开学期工作总结会

2017-07-11 10:05阅读

周至县旅游局连夜对所有贫困户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

2017-07-10 17:28阅读

高陵区委书记杨晓东、区长范九利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督导检查

2017-07-10 10:21阅读